最大的特点……
就是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遵循既定判例,只要有先例,就按照先例来审判。
这种法系……
其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
而对于法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做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
直到……
将来某一上级法院或者最高院在另外一个同类案件中做出不同的判决为止。
而他们状告张清源的这个案子,和以往的案子没有什么不同。
可以说是如出一辙。
对方提不出新的情况或者充分理由,便不会得到发源地支持。
有这个原则在,他完全不用担心。
“你去见下乔治,把这个案子的资料给他,让他和以前一样,争取让张清源在捐款的基础上,多做一些赔偿。”
随后。
许立明侧过身,看着赵弯吩咐了一句。
乔治,就是他们一直合作的律师。
在本地也颇有名气。
功底扎实。
从没掉过链子。
赵弯听后,连忙点头。
……
与此同时。
某国际航空上。
秦牧拿着手机,还在如饥似渴的学习着国外的一些法律条文。
试图从其中找出破局之法。
在他花钱购买的资料里,记录了许多国外司法实践案例。
看完这些司法实践案例。
他再次意识到这个案子的艰难之处。
判例法不同于国内的法系,遵循的是先例原则。
并且……
还伴有浓重的宗教色彩。
就如同自杀被视作对身体的亵渎,死后灵魂不得进入天堂,因此有人自杀需要想办法阻止。
哪怕将其击毙。
这其实是“为了他好”。
只是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法律,他不是很能接受。
“或许……可以从证据原则这一块入手。”
突然间。
秦牧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方向。
和国内的法系不同。
国外不少地区的法律,看重证据的合法性。
所有非法的证据,是不会被法院采纳的,更不会提交给陪审团评议。
这包括所有的刑事以及民事案件。
而在国内。
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只要真实,没有伪造,便可以当作证据。
因此。
他可以从老张签名的这张捐款协议上入手,争取将这张捐款协议打成非法证据!
只要对方的这个关键性证据被打成了非法证据……
对方对老张的指控,将不攻自破。
法院也不会再支持他们所谓的索要捐款的主张。
这个案子,也能胜诉。
但……
这并不是他想要的。
这群黑旅游团之所以敢这么嚣张,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
自认为他们就算败诉了,也不用承担什么罪责。
最多是失去一些“捐款”。
而且。
仗着这里是国外,国内法律管不到他们。
更加肆无忌惮。
他必须要相隔办法,把这群人都给送进去!
而这些旅游团的行为……
第一眼看上去,构成了诈骗罪。
利用合同,诱使老人们签字,最后实行骗取钱财。
可实际上……
在老张所在的地区,诈骗罪的定义和国内有着一定的区别。
指的是通过欺诈的方式,非法获得了对财产的占有权。
客观上。
需要构成非法获得。
比如说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某些法律,法律上必须是不支持的。
主观上。
需要满足存在欺诈行为这个条件。
在这两条上……
对方只符合了后者,即存在了欺诈行为。
因为他们拿出了外文捐款协议,骗张清源等人说是领取纪念品的签字。
可这个行为……
却不是非法的。
只需要他们的捐款协议是合规合法的,便不存在任何问题。
毕竟……
张清源等人具备独立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并非智力残障人士。
具备区分协议的真实性。
且现场又没有监控。
无法证明存在威逼、催促、利诱等情节。
签字可以视作他们主动自愿的,等于默认了该协议。
按照契约精神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