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显然是两人的幸运日,刚去车斗里没多久,威利突然把车顶拍得砰砰响,然后一张大脸从后窗伸了过来:“老大,发现了目标。”“什么样的?穿着怎么样?”保罗顿时来了精神。一般来讲,穿着越外行的越好坑,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戴的越多也就越有价值——零零碎碎的东西,特指那些在太阳下能闪光的,让人离老远就能看见的东西。“离得有点远,看不太清楚,等等我调一下望远镜……”威利喊着继续努力朝远处张望。“估计不怎么样,看着倒像是偷渡来的难民。真奇怪,他们怎么能走这么远到这里来?”“总有几个好运的。”保罗嘀咕了一句,一边把车往路边靠着一边大声问道。“离得有多远?”能跑到铜矿镇附近,就是挺奇怪的,因为那些难民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都走不到这里。至于走不到这里的下场——再想想这里的土地为什么肥沃吧!这些人都是被丧尽天良的蛇头们坑骗来的,在对面雄鹰帝国的边境城镇里,会有这么一些人,他们声称能带着那些人偷渡到白头鹰联邦来,只要过了没人看守的警戒线,用三两天穿过一片无人的被叫做花岗岩岩地的地方,就能坐上车,到白头鹰联邦的火鸟城去过上幸福安定的好日子。而那些被坑骗的人,根本不知道那一片没半点生机的花岗岩岩地,究竟有多大。等他们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那根本不是三两天就能徒步穿越的地方,关键那里还找不到水源和食物。“估计得有十几公里远。看清楚了,是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小孩儿。”威利的声音都带着郁闷。“你上来看看,估计他们坚持不了多久。真倒霉……”“好吧,让我来看看!”保罗翻身上了车斗,接过望远镜看了一眼,手上抖了那么一下下。然后随手把望远镜递给威利,准备去开车。“要小心点,这种能跑到这里来的偷渡客就算带着小孩也是危险分子,总之要小心点,等下听我吩咐。”威利喊倒霉的原因,是因为这种难民是最没有油水,还有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危险。毕竟‘饱暖思引欲,饥寒起盗心’,有些道理是通用的。但是又不可能见死不救,毕竟没看到是一回事儿,看到了却当没看见是另一会回事儿。万一某天睡觉前想到因为自己的无视,有大活人在沙漠里被残忍地晒死,那绝对做不出什么好梦来。而保罗的心情更加复杂了点,因为他看到的和威利看到的不同。威利只看到了一个男人背着个小孩在沙漠上求生,而保罗看到的是,一个大狼人和一个小狼人。这也是他刚才看见手抖了那么一下下的原因。他有个能把人看成怪物的不知道是毛病,还是算特殊本领的小问题。话说前几年刚发现自己看人能看成怪物,而一般人都毫无察觉,确实挺惊悚的。不过几年过去,保罗早就习惯了这点——穿越都经历了,再有点奇怪的事儿也顺理成章,只当看不见就是。实际上经过这几年小心翼翼地试探,他早就发现了,只要自己当看不见,对自己的生活完全没有什么影响。就算是那些变成了怪物的人们也是如此,只要他不表现出来异常,那些人也发现不了自己能看见。反正那些能变怪物的人表现的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最后保罗把这种现象和自己的纹身联系了起来,就是威利很羡慕的那个来历莫名其妙的纹身。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胸口那位置有一块浅色的胎记。随着他慢慢长大,那块胎记才变成了地狱三头犬的形象,而且越来越像,到了如今,就好像下一秒就会从胸口走下来一样。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见过不少奇怪的东西,比如吸血鬼,狼人,还有魅妖,鹰身女妖,女巫等等。威利奇怪那个男人为什么能带着小孩跑这么远来,保罗则是大概明白其中的原因——毕竟在传说中,狼人的生存能力挺强大的。只要坚持走过花岗岩岩地,到了沙漠地带多少能找到些活物。
估计那是个老实狼人吧,保罗心里想着,毕竟不老实的话,应该有别的办法翻越国境线的。车在没有道路的沙漠里行驶相当考验眼力和经验,最重要就是,如果不是在逃命,或者车后面跟着个剧组,千万别学电影电视里疯狂飙车。车在沙漠里七拐八抹,慢悠悠地开了快一个小时,两人才能终于不用望远镜就能看清了那两人。此刻保罗手里握着一把格洛克手枪,趴在车斗里的威利手里则是一把破旧的小左轮手枪。不需要担心火力不够,两人还藏有几个小甜瓜,真遇到想打劫的只需要拉掉拉环扔出去,开车走人就行。害人之心可以没有,但是防人之心必须不能无。也是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准则之一。“嗨,你们需要帮助吗?”等到车行驶到足够安全又保证喊话能听到的距离,威利大嗓门喊起了废话,空旷的土地上穿的挺远,那两个人绝对听得见。“¥¥”对面的男人早就看到了行驶过来的汽车,听到了少年人的嗓音还有些发愣,不过还是很快回答了起来。可惜的是威利听得一脸懵——学校里有开海格力斯语,六年级前只算选修,这家伙学的不怎么好。于是保罗朝后面说道:“他说求你救救他们,他还带着孩子……还是我来喊吧!”距离还挺远,保罗把脑袋伸出窗外,气沉丹田,大声用雄鹰帝国通用的海格力斯语喊道:“你们可以走近些,我们带的有水。但是先把武器亮出来,放到我们看得见的地方。”“我没有武器,只有一个孩子,他快昏迷了,我只要一点点水,我有钱。”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