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版主>高辣小说>天魔(嘞好)> 天魔(39)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天魔(39)(1 / 3)

2024年2月16日【·金刚岩猿】叶枫本打算跟着玉珑烟一起去,可玉珑烟没答应,理由是让他代自己去救其他弟子。叶枫叹气一声,尝过玉珑烟这等绝味,再看其他女人就少了几分味道,偏偏自己还得等到金丹期。想到此叶枫又叹了一口气,愁啊。穿好衣服叶枫在秘境里四处游荡,他可不会真为了那些弟子四处奔波,主打一个随缘,能不能碰上自己就看他们的造化。游荡之时叶枫没忘了来秘境的最初目的,四处猎杀妖兽,每从尸体里扣出血煞石都会让他感到满足,一股收获感油然而生。叶枫像只辛勤的小蜜蜂,孜孜不倦地采收血煞石,腰间玉牌上的数字也超过了五千。将扣出的血煞石握在手里,叶枫边走边吸收,不得不说这血煞石真是个好东西,叶枫感觉自己突破进筑基境时身体产生的空虚感已经完全消失,这全归功于血煞石,如果光靠炼化灵气补充血精,自己可能要花半年时间。不知不觉间叶枫看见一处低矮山坳,发现这里的林木异常茂盛,密林深处还传出一股厚重的血腥味,这股味道叶枫只在宗门肢解分割妖兽的山峰上闻到过,只有长年累月的鲜血浸染才会出现这种味道。特殊之地必有古怪,叶枫收敛气息向密林靠近,进入里面发现地上四处散落着各种破碎的兽骨,有些已经风化大半,有些还很新鲜。越向里面走血腥味越浓,其中还夹杂着尸臭味,浓烈刺激的味道熏得叶枫不得不封闭嗅觉。走了小半个时辰,叶枫看见一个四米多高的山洞,所有味道都来源此,谨慎起见叶枫没有贸然进入,而是打量起山洞四周的环境。绕着山洞周围转了一圈,除了林木特别高大茂盛外没有异常,还有一个疑点就是叶枫居然没看见任何妖兽,这在妖兽遍布的秘境反而显得有些不同寻常。没找到线索,叶枫爬上大树休息起来,他打算观察一段时间,没异常情况再进入山洞。没多久密林外传来一阵骚动,树枝折断的噼啪声逐渐接近,叶枫顿时打起精神,藏在茂密的枝叶中不露出丝毫气息。咚,咚,咚,林中传来巨大沉重的脚步声,两只近四米高的直立巨猿从林木里走出,身后还拖着一连串的妖兽尸体,看起来至少有二十多只。巨猿有着一身光滑油亮的土黄色毛皮,雄厚结实的肌肉看起来力量感十足,亮黄色瞳孔不时扫向四周,残忍嗜血的眼神里带着丝丝狡黠,显然有着不低的智慧。直立猿,土黄色毛皮,亮黄色瞳孔这些特征叶枫想到了金刚岩猿,这算是妖族里排名中等族类,天赋是大地岩铠,皮糙肉厚很不好对付。妖族等级森严,极其看中血脉出身,血脉越高贵越纯粹地位就越高,这些身具血脉的妖兽比普通妖兽要强,书里记载,神兽直系后代甚至生而就是元婴,其血脉技能堪比化神境的法则力量。除去玉珑烟这个特殊的天狐族妖兽,眼前这两头金刚岩猿是叶枫第一次接触到的血脉妖兽,心里不禁起了比试一番的想法,他很想看看现在的肉身到了何种强度。叶枫还在思考要不要直接冲上去来场硬碰硬,两头金刚岩猿已经拖着妖兽尸体走进了山洞。没多久一头金刚岩猿又出来了,手里拽着一根碗口粗的长藤,长藤另一端连着一捆捆杂乱的骨骸,绵延有二十多米。巨猿拖着骨骸向外面走去,叶枫悄悄跟在后面,只见巨猿没走多久,扯起一捆骨骸就往林子里扔,一捆接一捆,一会儿就全扔完了。见巨猿朝山洞走去,叶枫哪肯放过这个机会,直接跳下大树拦在巨猿面前。叶枫脱掉上衣露出健壮的上身,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样更有气势,更适合当下情景。他一边活动筋骨一边盯着巨猿,近四米的身高和粗如古树的手臂极有压迫力,若是让别人知道自己与巨猿角力一定会说自己是疯子。被叶枫挡住去路的巨猿原本十分蔑视,人类的身体在它看来跟森林里的树一样,一碰就碎,不过当叶枫脱掉衣服那一刻,它竟然感到了一丝恐惧。从叶枫身上它感到一股不弱于它的气血之力,气血深处潜藏的蓬勃旺盛生机是自己都不具备的,这种气血反馈它只在高等妖兽身上感受到过,亮黄瞳孔微缩,巨猿收起轻视之心,郑重看向叶枫。叶枫将自身气血催发到极致,上半身皮肤像染了一层红蜡,只见他深吸一口气,脚下在地上踩出一个深坑,一跃迸向巨猿。巨猿不敢怠慢,磨盘大的拳头重重砸下,挥舞的罡风吹的地上的野草纷纷伏下了腰。一声沉闷的碰撞声响起,叶枫以不逊色之前的速度倒飞回去,在地上砸出一个大坑。叶枫直立在深坑中,点点血液从拳头滴下,他却咧嘴笑了,之前遇上的人身体虽然硬些,但这力度却是不够,不及巨猿这排山倒海一般的力量过瘾。碰过一拳叶枫才真正领会到这以肉身见长的金刚岩猿的厉害,力量雄浑厚重如巨涛拍岸,自己的手臂被震得发麻,指骨都险些出现裂痕。叶枫再次一跃而起冲向巨猿,被一拳打飞后又以相同的速度冲上去。巨猿四周的土地被叶枫砸出一个个大坑,树木成片断裂倒下,看起来满目疮痍。近乎疯狂地攻击了一炷香,叶枫又一次被打飞,这次他没有冲向巨猿,垂立的双手血肉模糊,他兴奋看向巨猿,这次激战自己的肉身进步极大,彻底稳固锻骨境,若不是指骨断了四根他还想再来,为了不留暗伤只能暂且作罢。转身叶枫一溜烟就消失在密林中,巨猿没有去追,一来叶枫的速度太快,它自认追不上,二来它的手也很痛,虽然不至于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