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赶到学校大门口,大巴上人已经差不多满了,我瞅见个空的位置就走过去了,到座位边上才认出里边靠窗那个位置上坐的是沈黎。
司机师傅已经在催我们系安全带了,我没多犹豫就一个屁股坐了下来。把安全带扣上,我转头看他:“哈喽。”
沈黎那双似醉非醉的多情眼扫过来,他朝我点了下头。
“你参加生竞了?”我问他。我们班是物政班,班上选生物的寥寥无几。
沈寒摇了摇头,大概是因为我一直盯着他等他答复,他才半晌后吐出几个字:“老师让我来的。”
ok,fe——我心里大概有了数,这家伙多半也是被老师拉来充场的,不过人家是因为成绩好,而我则是因为“资历深厚”堪称老油条。
我“哦”了一声,也不打算绞尽脑汁地尴尬地继续和他搭话,从口袋里摸出我的耳机就打算听着歌闭目养神一会,结果耳机是摸出来了,口袋里却除了一包纸巾就没别的东西了——刚刚走得太急,我居然忘记去找老班要手机了。
我捏着耳机线,为我逝去的玩手机时光默哀了两分钟。而后就索性眼睛一闭开始酝酿睡意,并以高中生应有的入睡速度跌入了梦乡。
在大巴车并不非常明显的颠簸中撑开眼皮时,我还尚未完全清醒,只觉得脖子有些僵硬。随着意识回归大脑,我又默默地闭上了眼睛,直到下一个颠簸时,顺势将自己的头甩到了另一个方向,又过了十几秒钟,我抬手揉了揉眼睛,假装如梦初醒。
一觉睡醒发现自己歪着头靠在完全不熟的高岭之花同学的肩膀上,这种狗血剧情只适合出现在偶像剧里,搁现实里就纯纯是让人脚趾扣地的噩梦。
以可能有些拙劣的演技结束表演后,我不动声色地偷偷觑了几眼身旁这唯一的观众,发现沈黎还保持着刚刚的姿势,过了十几秒,他抬手翻了一页书。
输了,是我输了,成绩远不如人家,还没人家努力,还思想浅薄地为区区枕个肩膀的事纠结不已——就我演戏的这个功夫,人家都不知道多背了几个单词了!
我看了眼窗外,认出外头已经是主城区的街道了,我这一觉睡得还挺久的,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到开讲座的地方了。收回目光时,我不自觉地扫过了摊在沈黎面前的书页,发现上面的单词显然都是手写的——这是沈黎自己摘抄的一本单词本。
“你的英文字写得好漂亮啊。”我忍不住说了句,又看了好几眼那一页上的单词,却惊恐地发现自己只认得其中的两个。
一般来说如果我看见有人拿着一本绝非高考词汇的生僻单词本在背,我只会觉得这人装逼,但沈黎不一样,人家是毋庸置疑的学霸,背点生僻词那是因为人家游刃有余。
正心里自娱自乐地乱想着,忽然听见沈黎开了口,意料之外地给了我回复:“谢谢。”
他顿了一下,又慢慢地、仿佛很认真地说道:“你的字,我看到过,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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