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版主>高辣小说>酒与北戴河>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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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 2)

我喊,朱丘生,救命啊,有人要抓草生去当童养媳了!快点抓拐子!你他娘的别得意,我哥来了,一会儿给你送警察局,你就滚监狱去!

朱丘生没上前,站在原地皱了皱眉,这个动作同样让他的眼显得吊稍儿。他狐疑道,傻帽儿,小叔,你们在干嘛?

脚踏两只船

男人名叫朱明季,是朱丘生的小叔。朱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儿子,老大老二早亡,老三干脆夭折,所以我们三世同堂的第二辈就剩了小叔一个。

小叔是隔壁镇铜山煤矿的工人,和朱丘生分工明确,一个负责挣钱养家,一个负责照顾挣钱养家的他妈。当天他休假回家,和我同时认为对方要拐朱草生,于是有了刚才的那一幕。小叔的虎口位置被我咬得稀烂,血淋淋一片,他说在矿井塌方都没受这么重的伤。

朱丘生在给我淤青的脖子敷草药,我疼得直抽抽,说我也是为了保护草生好不好。

红颜祸水朱草生,小小年纪害得两个男人为她打架,自己却坐在地里玩泥巴。

小叔对我成为他们老朱家的一员持放任态度,当时他正蹲在地上吃朱丘生给他烤的红薯,撕烂的虎口丝毫没有影响他进食的速度,他曲着长腿,头全埋在红薯皮儿里,像是一只在水塘埋头抓鱼的鹭鸶。

拿第二个红薯的时候,他抬头打量我,脸上沾了点黏糊糊的地瓜油。然后我听他说,好齐整的小子。

我没回应,他盯了我一会儿,又哦了一声,说你长得挺像以前那个村花……叫,好像叫陈翠……

小叔,朱丘生突然出声打断他。

赶紧吃你的吧,朱丘生说。

小叔吃过红薯,拿着皂角去河里冲了个澡,回来的时候就换上了一身干净的金蜜色皮肉。我看了他一会儿,觉得他如果刚才是这幅样子,我一定不会觉得他是拐子,我可能觉得他是来收养朱丘生当儿子的某某贵公子。

小叔瞪回来,干嘛,漂亮小子?

我说,你们老朱家长得都不错。

小叔长得很有男人味儿,奶奶年轻时候的照片我看过,是个大美人,我说朱草生是红颜祸水一点儿没错,她长着鹅蛋脸儿细长眼,发展下去说不定堪比褒姒。

至于朱丘生,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有种与众不同的气质,或许来源于他的硬骨头。

小叔说,承蒙厚爱,这十里八乡想给你们当小婶的,双手双脚都数不过来。

我说,然后你就打光棍打到现在。

小叔说,我那是有责任感。

朱明季拥有当年老朱家的最高文凭——联中,一般人说不过他。他有好多防催婚理由,一是自己这么一大家子,老的老小的小,不能拖累人家小姑娘照顾;二是自己在矿井工作危险,一不留神容易留下≈lt;a href=&ot;&ot; tart=&ot;_bnk&ot;≈gt;孤儿寡母。

我说,第一点省略吧,朱丘生可比您省心得多。

小叔从来不敢让朱奶奶知道他在矿井做危险工作,他说他在县文化馆帮人编书,洗完澡后他就会换上衬衣戴上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简直是脱胎换骨。

可能是第一面见得很不愉快,我和他说话从不客气,没大没小的。我说,小叔,你可别当拐子了,就你这一流的演技,骗子都得高薪挖你去当一把手。

小叔瞪了我一眼,他说傻帽儿你欠打,朱丘生一不在你尾巴就翘上天了。

我说,就算朱丘生在,我尾巴也在天上翘着。

院子里响起草筐落地的声音,朱丘生回来了,我喊他一起来剁鸡食,尾巴摇成一朵花。

事实证明,人不能得意太早,很快我就被迫加入了小叔的骗子团伙。那是一个风雨飘摇的日子,老朱家即将挑战人伦底线,起因是小叔从镇上给我们买来的新褂子。

三件,蓝的绿的红的。朱丘生穿蓝的,朱草生穿绿的,我……我穿红的。

我刚穿上就开始咆哮了,为什么我是红的。

小叔说,傻帽儿你长得白,穿红的水灵过我们矿井的井花二丫头。

我一翻白眼,走到朱丘生背后,往他身上一拱,闹着说,朱丘生我要和你换。

朱丘生摇头,不换。

我说,为什么?

他说,你要想换,七天一次的鸡蛋羹就取消了。

鸡蛋羹是朱丘生给我的唯一特权,连草生都没有。他在蒸馒头的时候会顺带着给我蒸一碗,滴一滴香油,加一点儿葱花。直到多年后,即便物质生活质量提升了,我还对这种海绵状的柔软膏体有种特殊的偏好,它定义了≈lt;a href=&ot; tart=&ot;_bnk&ot;≈gt;美食,定义了我的味觉。

于是,我妥协了,衣服什么的,不过是一张皮,哪有舌头重要。

朱丘生转过身,嘀咕了句什么,只有前几个字流淌进了我的耳朵。我捏住他的手臂,问他,什么?

他说,什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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