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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琴-〖寄生、公众羞耻、催眠〗(5 / 6)

的诸般玩戏,在他脑中的几缕触手也紧附颅壁,可是夜先生此时已经被情欲体感蒸得脸颊通红,方才琴声铮然作止并非他有气所为,他灵台居于触手黏液环伺之中,身外之事一概不知,方才是身上气息渐乱,指上一软,盼一首琴曲不致有头无尾,所以纵一时心力,恰时恰分作一结音。此刻神志已经有所清醒,略听得帐外人言,身上体内口中不知被什么东西缠挟裹勒,却脑中一片迷糊,说不出话。

叶看他这样,心下暗道不妙,他心中郁闷多时,如今玩弄这少年身体也更肆意,若说是体内筋断脉错倒还罢了,它自能替他接好,但他刚刚好奇那两人说话,分心之际几缕触手并未收手,如果是神识有伤,它可不能重塑大脑,再造神志。

当下便连什么声名琴誉也不顾了,心神随着几根触手黏液自椎骨后涌进去,只见颈骨后的一根触手便如管子般,开了个小口,一股清透的液体自口中汩汩流出,从少年的脊背上流过。

叶一入颅室,便触手化作黏液,裹住大脑,渗过脑膜,渗不过的便切开来,待日后再缝,总之是趴到了少年整个人的灵魂居所之上了,黏液自褶皱和脑室间隙缓缓深入,他逐一探查自己刚刚是否过于粗暴,伤到了哪里。

他究竟为什么这么担心?要知道他虽然日来取人皮囊玩乐,凡是俊美便大加喜爱,加以强夺,但从来不愿伤人心神,最多不过几个光是皮囊秀丽,内里碌碌的家伙一口吞掉,借着皮囊玩玩。实际上人有千面,貌美之道绝无定数,它虽然有夺舍拟态的法子,却深知一个人最贵莫在心神,最美味也当在神志之中,倘若一个人容貌缺了一分,但心志美好十分,那便是美味大增百分,否则美貌一分有无皆可了。

他虽然拿俊美做基准,可实际上吃过百人千人,知道貌有千相,美各有自,但心诚却是唯一,否则瓜果皮澄艳美,但内里酸苦不堪或是庸庸无味,也只如鸡肋一般,摆得面上好看了。

事已如此,它本就听夜先生的琴声安愈心神,语声轻灵,面貌极美,又是什么江南韦绝,想来肯定是个君子,心中神识味道必然美味非常,但如果因一时玩兴毁了他的心智,那真是大大的遗憾,如同佳宴美酒却因一时乐趣跌落在地一般,只能可惜。

能叫它着急的事情恐怕也只这一桩了,好在它细细探过夜先生的脑海,知道自己并没有毁伤太多,只是一根脑筋为触手缠断,以至于思维一时运转不畅,却没有伤到神识,他趁机用触手补了上去,如同顶尖的神内科医生一样。

它所以着急,除了上面的缘故外便在这里了,脑伤耽误越久,神识损伤就越大,更且脑中神经极其繁复复杂,医疗起来就要很久。

当下眼睛一睁,感觉身上有些酸乏,不由得轻哼一声,但出口之声却轻灵好听得很,微愣一下,才反应过来自己医治夜先生的身体,此时所用的自然是他的身体。

“夜先生…夜胥。”他揪揪自己的衣领,没想到这人的名字如曲名一样,但见得其余黏液附在身上,紧裹着大腿以上,似是一件无袖黑色高领,原是他专心手术,体外黏液下意识地收缩一起,拟态似衣,这样的装束在现代也寻常,可是古代就未必了。

他轻笑一声,掩上了衣领,环顾四周发现自己仍在阁中,不过换了间房间,这里看上去像是某人的私房,熟悉十分,脑中记忆涌了上来,知道这是夜胥的卧室。

他伸出腿去,赤足轻踏地面,原本夜胥一直盘腿抚琴,他看不出什么,此时伸腿踏地,才发觉夜胥的双腿既修长又好看,不由得伸手轻掐,轻薄了一把。

他活动脚踝,前掌在地上拂过,好似小孩子嬉戏玩闹一般,又伸出手去望那抚琴的指尖,不自觉微微笑了起来,他自来到这里便一直拟态,说也累了,此时再入别人身体,顿时感觉轻松,夜胥容貌身材极好,又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具身体,一股喜爱之情油然而生,当下双臂环抱自己,一手食指在脸颊旁轻蹭。

正喜欢时,忽然听到心中传来一阵言语“我…”声音轻灵悦耳,虽在心中亦然不变,自然是夜胥。

叶喜极了,他虽然修好了夜胥的神经,但脑中奥秘谁能尽说得准,万一夜胥就此不醒,那自己岂不是空有一副皮囊,失却内里了吗。当下不禁喜道“太好了,你醒了。”

又听得一阵含糊言语,叶想到“是了,他刚刚醒,又从未经历,想来在灵台上无法守神,很快便要教诸多烦恼杂念掩盖了去。”于是将身子还给了他。

只见房间中夜胥,眼中神情一变,身子晃了晃,摔坐在地上,如同刚自险境逃脱一般,一副惊恐之色,他稍一定神,眼见是自己的卧室,这才安下心来,略一整衣衫,跪坐在地上“我,多谢前辈,敢问前辈身在何处,后辈何以身子不听使唤。”

叶在他心里暗自好笑,好笑十分,夜胥心里也随着没由来得一阵想笑,嘴角不由得翘了起来,但他意识到自己还有高人前辈在旁,便强压下去。

叶知道了他心中所想,更是直接在他心里笑了起来,夜胥也忍不住,掩嘴捧腹笑了起来,眼泪也颤了出来,他知道自己不该笑,可是不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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