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周挽月正式去学校报到了。
现在就读的是一所全英式贵族学校,她是作为高二年级的插班生入学的。
开学第一天,老师将周挽月领到班上,对于这位长相出众的新同学,大家都很喜欢,想要和她交朋友,周挽月也表现得很随和。
所要学习的课程顾卿南之前就请了家教提前学过了,加上自身学习成绩很不错,所以难度不大。
周挽月适应得很快,还交到了几个很不错的好朋友;不过周挽月每个周末都有被安排其他计划。
早晨,女孩睡眼惺忪,穿着白色可外穿的绸缎蕾丝睡裙,编着麻花辫垂于左侧。茶几上放着一杯热牛奶和面包,胖橘子隔着衣服睡在她的肚皮上,周挽月双手张开一张数学试卷躺在后花园的躺椅上,有几道题挂着红叉叉,女孩眉头紧皱陷入沉思。
手中的试卷突然被一只大手抽走,她仰头看去,看清来人后缓缓坐起。
“早晨,uncle“周挽月说的是粤语,这是她第一次对顾言笙说粤语。
声音很甜美很好听,顾言笙有感而发。
“嗯,早晨”男人也用粤语回复她。
顾言笙坐到对面的椅子。
距离上次已经有段时间没见了。
刚好今天有事要来找老头子,老头子起得早,陪他吃了早餐顺便把事情说完打算回去睡个回笼觉,突然想到很久没看到某人了就过来看看。
“【周挽月,你用脚答的题吗,怎么错了这么多?】”
“【这题目好难。】”女孩委屈地说,一来就戳到她的短板
“【小叔叔,这几道题目你会做吗?】”
“【拿笔过来吧】”
按理说他们之间年龄差比较大,教材早就更换好几代了,不过有些题目换汤不换药所以没什么难度。
女孩看着他在卷面上一一把题目解出来。
不一会儿写满字的试卷推到女孩面前。
这密密麻麻的文字周挽月一个字都看不懂,心里想着如果不是亲眼看着他用手写的,他真的会怀疑这才是用脚写出的文字吧。不过仔细一看里面的文字干劲有力,笔锋清晰,还有连带笔顺的,仔细看是能看明白的,有点书法的意味,不太适合做试卷,会在文字上吃亏,这是周挽月所得出的结论。
对着书上的答案仔细研究他的答题步骤,居然是正确的。
她眼里闪过一丝崇拜,真诚地说道。
“uncle,雷猴塞雷啊”。(叔叔,您好厉害呀)
男人得意挑了挑眉,听到她的夸奖如沐春风。
小孩子的世界真简单,这就厉害了?
顾言笙看到桌子上还没动过的早餐,扬了扬下巴示意她先吃早餐。
自己仰头眯了会儿觉。
不知睡了多久,躺椅上的男人睁开眼,身上盖着一张米白色薄毯子。
旁边女孩坐得笔直,腿上放着画本,白皙的右手正握着水彩在纸上给线稿上色。
画的是郁金香形状的系列首饰戒指、项链、手链、耳环。
款式美丽大方,高贵,纯洁;就像设计它们的人儿一样。
女孩听到声响,转头看过去发现男人已经醒了,进屋给他倒了杯凉白开;走的步子轻快,经过他时带起的微风夹杂着女孩身上似有若无的清新香气。
顾言笙接过,张口喝下。
还挺机灵,会来事儿。
“【哎,周挽月,欠我的钱攒得怎么样了?】”
女孩听后又跑回屋,将整理好的服装袋和一封信封交到他手上。
“【小叔叔,我按照您的要求,衣服我自己亲手洗的,钱就攒了那么多】”后面声音是越来越小,显然是心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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