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了,真怪疼的。”
“不然,你看见这五根手指头了吗?”林悯露出森森白牙,张着五根手指,咬着后槽牙嘻嘻笑:“我可以用它把你脸打烂,嘴扇肿!”
轩辕衡现在已经开始疼了一样,捂着被他打的肿得发面一样的脸,配合地瑟瑟发抖,往后退了退:“……”
林悯又哈哈大笑起来,扑上去揉傻子的长头发,其实……傻子长的挺漂亮的,跟他哥一样的样貌,俊美、艳丽皆有,雌雄莫辨,两者杂糅,俏的令人心惊,这张脸,是个凶人拥有时,就会令人心慌害怕,是个傻子戴着,只会让人见之欢喜,人都是视觉动物,男人尤其,他觉得傻子长头发披在肩头,懵懂孺慕地看着他时,不流口水,简直就像个漂亮的妹妹,因为傻,甚至很清纯,就是男人永恒的初恋——清纯小白花那一挂。
他哪儿知道,妹妹裙子一脱,比他大多了,人傻那儿又不傻,比他可有用多了。
他把细细的五根手指插到傻子披散的鬓发里,虚虚一撩,如瀑青丝便滑落了……
傻子到底傻不傻,或者他跟轩辕桀一母同胞,再傻也会比普通的傻子狡诈,仿佛知道他喜欢什么,是冲着什么笑着痴看自己,将头微微低些,眉毛一敛,要笑不笑的勾着嘴巴,不说话。
林悯痴痴看了许久,想要抱他,又有点羞涩,到底没抱,是轩辕衡主动靠到他怀里,小……大鸟依人。
神态外貌能装能扮,体重身高却骗不了人,他比林悯大只多了,女孩子可不会压的他往后直斜身子,林悯一把将人推开:“滚蛋!别他妈蹬鼻子上脸!”
他决定了,对傻子还是不要那么好了,他真的很会顺杆爬。
侍女伺候两人洗漱了,又给换了裤子衣裳,林悯入乡随俗,这下穿的夏衫,都是漆色绣花的样式,跟他的头发融在一起,全身黑压压一片,雪白的更雪白,鲜艳的更鲜艳,倒美的更纯粹了。
就没什么花招和形容词的硬美,见了都得喜欢,不用多说的那种。
两人滚在床上打闹了一会儿,便有人来传话,宫主叫林公子往邀仙台去。
轩辕衡当然不愿意,就地躺倒,以林悯为圆心,在房间里打着滚儿,比全自动洗衣机还能转,力争拿身子擦净每一块地板,鼻涕眼泪齐飞,呜哩哇啦叫喳喳:“娘不许去!我不许你去!他害死你!还要跟我抢你!”
“他怎么还不死啊!轩辕桀怎么还不死啊!”
“不许去!我不许你去!”
林悯叫他转的头晕心烦,耳膜都快给他哭破,欲要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把人从地上哄起来,其实他更想往地上这坨聒噪东西身上来两脚,没想到那来传话的黑袍教徒比他手脚利落,先上来往二宫主身上狠狠踩了两脚,又骑到身上攥起拳头打了几下,打的轩辕衡立刻不哭了,极力挣脱,随即常年翻箱倒灶的灵活老鼠一样,呲溜钻到床底下去了。
黑袍教徒起身拍拍手掌,嘿嘿一笑:“林公子别见怪,宫主他老人家说了,属下来找你,二宫主必定犯贱,要是他犯了贱,揍一顿自然老实,再三勒令属下,这顿打一定要让二宫主挨上。”
话音落地,就在床底下人恶狠狠的窥伺里,将林悯掐着胳膊半请半迫地携出去了。
林悯一路给他携着在阴天下行走,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时不时拿牙齿碰一碰嘴唇,在自己咬出来的焦躁疼痛中,不免也有些未知的恐惧,不知那魔教头子叫他去邀仙台做什么?
又想知弟莫若哥,虽然轩辕衡这傻子有时候是贱贱的——他胸口的豆儿现在还火辣刺痛,因为伤在那种脆弱地方,只是钻心,他总是时不时的拿手上去捂一下,期盼用这种隔靴搔痒的方式缓解一下存在感强烈的疼痛,缩着脊背,不敢站直了,给胸上的薄布料碰到……傻子无疑是该打的,可毕竟是亲弟弟,自己打打就好了,给手下人也这么收拾,真是……到底是不是一家人?从他来,没见过傻子有一日身上有好地方,轩辕桀那狠人,对自己亲弟弟也起杀心,他是亲眼看见过的,眼珠子都掐的凸起了,他总觉得轩辕桀瞧见弟弟,不是瞧见亲人,而是瞧见一个谁留给他,他不得不承担的麻烦,眼神里有一种喜欢又喜欢不起来,杀又不好杀的烦躁和厌恶。
伏夏天阴,刮起了大风,若是呆在屋中,只会捂得人闷热至极,此刻在外间行走,大风吹过衣袂发带,袖翻带飞的,倒还有些凉爽畅快,可惜林悯的心情就如天边再给狂风吹得翻滚也死活不肯散开的黑云墨海,一条自如宽敞的缝儿都没有,酝酿的都是山雨欲来的窒息。
仙宫建在山顶伸手摸月之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生皆是草芥,唯我独尊,所以谓之天极。
邀仙台在高处之高,台阶数百,越往上爬,越是风大的要把人吹翻,行走更加艰难。
林悯这肾虚九九六熬大夜的身子气喘吁吁,腿软脚软不是累的,是吓得,他有点恐高,这邀仙台就在悬崖边上建的,栏杆也没有一个,稍稍侧眼,便是小小一颗石子掉下去也空谷传响,久而不闻的万丈悬崖。
黑袍男人行走间只往他脸上看,到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