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青州抓住奉朝英的手,竟然直接拿到自己嘴边,张开牙齿就是一咬。
“啊——”奉朝英喊了一声。
程青州满意地撒开奉朝英的手。
奉朝英拿起自己的手一看,右手虎口上竟然多了一圈牙印。
“牙口还真结实。”奉朝英小声说。
程青州:“活该!”
奉朝英忽然一愣,这才回过神来,他都三十岁的男人了,怎么还跟十七八岁的小青年一样幼稚?
回过神来后的奉朝英回想起自己刚才幼稚的行径,咳嗽了两声,恢复了平时的沉稳镇定。
他拍拍程青州的脑袋,说:“睡吧。”
程青州闭着眼睛,张嘴道:“没有你捣乱,我早就睡着了。”
奉朝英:“……”
这不是刚才一时兴起,就想捉弄一下吗?
奉朝英笑了笑,既笑自己刚才行为的幼稚,也笑这个冬天的大好时光,午后雪晴,一室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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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作者有话说只能贴500字,放心,这些话没有到5000字,没有额外收钱)
明天有个面试,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更新。
28号了,2018年马上就要过去,最后一个月,大家投投月票啊。
我知道大家都想要快点更新,不过,《和总裁同居的日子》是一个大长篇,越是大长篇,越不能马虎,必须环环相扣,没有废话才行。我写小说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一方面是因为自己必须得写,不写我就感觉好像生活不完整一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赚点零花钱。对我来说,写小说是一件想要坚持做下去的事情,所以,我并不想原地踏步,也并不想写一些注定会火、会畅销的题材,我想让大家喜欢,也想让大家在喜欢读之余,能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感动。如果是从第一本书就在追的朋友,相信你们也能够感受到我的变化,文笔也好,剧情也好,结构也好,我在努力地学习,努力地进步,我希望一章写得比一章好,一本写得比一本好,所以,我写得也越来越慢,我希望曾经如果我只会一种表达的话,现在会十种,这样,我可以选择最优最合适的一种去表达。
《和总裁同居的日子》从开文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这会是一个受欢迎的故事,就像《明星的禁区》,就像《竹马夫夫》,就像《撒娇可耻但有用》。其实我每一次开文我都很清楚它会不会受欢迎,尽管如此,我还是有了一些别的尝试,比如《悍野》,比如《夏至以后》。一个作者总是有想要表达的东西才会选择写作的,而一个小说,我并不想仅仅只写两个男人的爱情。我想写的是他们的世界——或者说,我看到的世界。
当初,《明星的禁区》写了半年,《竹马夫夫》大概三四个月。我写得特别快,于是,很多想要表达的实际上没有表达完整,相信大家也有所感觉。唯有《撒娇可耻但有用》,是我心目中完整度最高的一本书。这一本《和总裁同居的日子》,我想尽着我自己的想法写,你看,我写出了程青州的高考,写出了宋泉的表白与分手,写出了闫子君的刚烈与决绝,也写出了奉朝英的犹疑与坚定——这些都是在写出来之前我觉得十分艰难的地方——从写作上来说,我有很多办法来规避掉这些我不敢写的桥段,可是我想,我总要去试一把,不去尝试直面写出来,又怎么去攀登下一座高峰?
而我也知道,在这么多的作者当中,我已经足够幸运,因为我其实没有经历过真的写了很久都没有人看的阶段。我的书也没有经历过卖不出去的阶段,说句自大的,无非是卖得好和卖得没那么好的差别。所以我由衷感激你们的支持,由衷感激在这么多的作者、作品中,你们选择了我,选择了我的这些书。
最后,推荐《撒娇可耻但有用》,你们一定会喜欢。
第315章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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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青州午睡醒来后,从奉朝英口中听到戴伦倒霉的消息,捧场似的说了几句戴伦活该。但实际上,他跟戴伦并没有直接接触过许多次,不过匆匆打过几个照面——打的那些照面,戴伦给他的印象当然不是特别好,但再怎么不好,其实也没有差到哪里去,之所以把戴伦当成一个生活里的敌对分子,主要也是因为奉朝英的原因。
在这一点上,几乎都不用奉朝英提醒,程青州简直有一种无师自通的直觉,或者说是恋爱的义务——奉朝英讨厌谁,他就跟着讨厌谁就是了。他信任奉朝英,所以,他也信任奉朝英不会没有理由地讨厌一个人。既然有理由,那那个理由不论主观还是客观,他作为奉朝英的恋人,当然都会同一个鼻孔出气才对。扌那(木木木??﹏??木木)威
宋泉听到他这套理论,挑眉质疑道:“难道以后你家奉先生杀了人,你也觉得他杀得好?”
程青州当然不会上这种语言逻辑的当,“你的这个假设本身就不存在,不会发生。”
宋泉嗤笑一声,“你这是在逃避我的问题。”
“不。”程青州认真地说,“我喜欢的男人,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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