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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气色真是好啊,比十八岁的少女还要红润有光泽!”

“哦呵呵呵呵呵。”,柜台里的女人颤着丰满的胸脯从胸腔发出一连串笑声,“你那些烂掉的西红柿如果不放在送来我这的货桶里,我会更显年轻。”

送货商笑笑,用好像很惊讶的语气说,“哎呀,挑拣蔬菜的小伙肯定是眼睛长屁股上,偷懒了!下次我多帮你注意。”

“那真是谢谢了。”,女人配合的回,拿起笔在本子上记下一笔账。

送货商倚着柜台看着女人的动作继续说,“我送你们这的货可比别家优惠的多,后街的三庄旅馆都只给了八折。”,他挠了挠下巴粗糙的胡渣,话锋一转,“对了,他家你听说了吗?今早送货都不让进了。”

女人抬起头,对家的事她自然关心。

“说是昨晚来了几个圣城的客人,包场了……几个药师,嗤,估计又是来治白硫家儿子的怪病。”,送货商压低了声音。

“那怪病治不好吧,真是可怜城主大人连着两个儿子都出了事。”,女人叹出一口气。

送货商一咂嘴,“哎呀,这些贵族哪用得着你我可怜呢,夫人该可怜可怜我才是,不如让我们来谈一笔鱼罐头生意吧,我最近新摸到的门路,我跟你说,这鱼罐头可美味了,是用南海新鲜的……”

两人正攀谈着,忽然听到一声尖锐的椅子摩擦地板声,抬头看去,那门口吃面的客人走出了大门。

大街上熙来攘往,早上人们开始了一天的活动,将厌走在人流中,他得去那名叫三庄旅馆的地方看看,男人口中的怪病让他不自觉联想到怪物,如果城里存在怪物,那家伙会轻易离开吗?

三庄旅馆在后街最显眼的位置,这条街人不多,周围开着些典当行,售卖画卷之类的商铺,旅馆单独占着一片很大的地,金字楼牌明晃晃的一眼就能瞧见。

此刻,三庄旅馆那扇深棕色的橡木大门敞开着,里面并无人影,只有一个伙计擦着桌椅的身影。

将厌驻足一会儿,拐进了对街一家布匹店,店老板是个戴着单眼铜边眼镜的中年男子,将厌进门的时候,他正在招呼两个结伴来的女人。

将厌自顾在店里转悠着,停在一排制作精良的披风前,对老板问。

“老板,有推荐的吗?”

他挑拣着手中的布料,老板见状忙走过来介绍,“哎哟,您真有眼光,这件鹿皮半肩披风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一款。”

将厌摩挲着手里的棕皮披风,似乎是在感受披风的材质,“是个好料子。”

“可不是,您穿上看看,这料子白天凉快,晚上还保暖,配上您的身段肯定气势非凡!”,老板紧接着说。

将厌拿起披风,披在肩上试了一下,老板直夸好,转身去柜台拿系扣。

“对街那家旅店怎的是不让人住?我去住店哪有小二赶客的道理。”,将厌似不经意的说。

老板堆着满脸的笑,拿着银扣走过来。

“哟,换家吧,客人,他家现在接了贵客,自然不让别人住。”

“贵客?”

“是啊,圣城数一数二的名医,来我们这乡下地方自然尊贵。”

将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任老板给他固定好披风,“听说是来给白硫家儿子治病的,到底生的什么病要请这等人物?”

“哟,这不兴议论,城主最忌讳这个了,要让听到了是要抓过去砍头的。”,老板呵呵一笑,“您别不信,前段时间有个酒馆子几个醉汉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些醉话,被人举报给抓走了。”

“这么严重?看来是该谨言慎行。”,将厌挑了挑眉,不再追问。

披风别好银扣,老板把他领到镜子前,大赞着溢美之词,那镜子刚好照出对街,将厌忽然不动了,一个男人倚着路边木杆静静驻足着,视线似乎落在那家旅馆内。——可不正是那身黑色风衣!

他对这伙医师感兴趣。将厌脑海闪出这个猜测。

他想也不想提步追了出去,刚出店门手臂却遭人抓住。

“您还没付钱呢!”,老板紧抓着他的手臂,周围路过的人纷纷侧头看乐子。

“我不要了。”,他说着,就单手把那件鹿皮披风拽下来,要走。

“穿在身上离了店,抹完嘴了说不好吃,哪有这么便宜的道理!”,老板不放。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多少钱?”,将厌声音冷下来,他作弊进城,行事低调为好。

“不多收您的,两个金币!”,老板一竖两个指头。

野鹿常见且易捕捉,这鹿皮色泽不纯,表皮还有割伤划痕,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哪用得着两枚金币。

知道被当成冤大头,可将厌看了眼逐渐围拢起来的人群,还是从口袋掏了两枚金币扔给老板,选择息事宁人。

收了钱,老板喜笑颜开自然放人。将厌急忙拨开人群冲了出去,这时候,人来人往的街道早已不见男人踪影。

下午的旅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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