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可没见过火葬场的工作服,这太新奇了,等我把它洗干净了用来收藏。”
郁清竹眨了眨眼。“收……收藏?”
她抿了抿唇,这衣服有什么好收藏的?而且这还是她穿过的……
犹犹豫豫地,郁清竹还是忍不住说:“你要是真的想收藏的话,要不……我去给你买一件?应该是可以买的。”
黎星昼轻笑了一声,“买什么买啊?你不嫌浪费钱啊?有现成的干嘛还买呢?就这样吧。”
郁清竹抿着唇,她嗫嚅道:“可是那是我穿脏了的,是最破也是最旧的一件了。”
黎星昼抱着衣服的手紧了紧,“你是不是舍不得啊?咱们俩什么关系?一件衣服而已,怎么?还想要回去不成?”
郁清竹瞬间急了,她慌忙摆手,“没……没有,我没有那个意思,你别误会,你……你既然想要就要吧,我……我不说了。”
黎星昼侧头看她,“这才对嘛,好了,送你回家。”
“叔叔今天晚上不和我们回去啊?”
“不了,他一会儿还有别的事要忙,他……”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着,坐上车,很快就到了地方。
黎星昼今天没有留下来吃饭,送她到了家就离开了。
回到临时住的酒店,黎星昼将怀里的衣服放在椅子上,才换上舒服些的睡衣。
坐在桌边,他再次将那件衣服拿到怀里。
其实衣服没什么怪味道,仔细闻,反而有股若有若无的清香。
那是洗衣液的味道。
和郁清竹所说的一样,这件衣服确实很破很旧,衣服口袋处已经磨起了球,但只是破旧,并不脏。
她换洗得很勤,哪里会脏呢?
这衣服,黎星昼原本是很讨厌的,因为一看到它,他心里就止不住的难受。
一看到它,他就心疼郁清竹。
可是它又代表着太多意义,它承载的是她无力的,挣扎的,颓丧的两年。
也承载着她努力的,坚强的,向上的心。
这样特别的,无望的,苦难的曾经都似乎凝聚在了这件破旧的衣服上。
他想留着它,留着她两年的时光。
这两年,虽然可能是灰暗的,可是她却也是让人敬佩的。
她瘦弱的肩扛起了太多,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嫌弃火葬场,不该嫌弃它将他的小竹子剥夺了两年。
因为它见证了她费力生存的模样。
她靠她自己的努力慢慢治好了弟弟,让这个家没有垮下去。
她像个小英雄。
黎星昼摩挲着衣服上郁清竹的名字,他想,她才是最酷的。
比自己以前崇拜的电影明星实在酷太多了。
明明真正的偶像就在自己面前,她是值得自己……崇拜一辈子的。
郁清竹并不知道黎星昼心中所想。
此刻,郁父郁母正在和她商量重新上学的事。
他们想着还是回以前的学校。
只不过如果回去的话,大家都得跟着去。
但郁父在火葬场上班,工资高,郁母在商场里做保洁,其实赚得也可以,钱虽然不多,可时常总会发东西,也是不错的。
最重要的是,他们如今住的房子才交了下一年的租金,如今搬走,租金退不了多少的。
大家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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