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那男人给她什么,她都全然接受。波恩知道,她以前住在威尼斯,这家伙也是。她和他早就相识,是熟人,这没什么,可他还是有些不安。我的爱。她这么说过,还是那只是他的幻觉?那男人转身走开,翻身上了一匹马,走了。他会再回来,波恩知道,那像伙天天都来,他怀疑他每天往返城堡与这村子,那男人晚上没有睡在这里。凯目送他远去,这才把干净的衣服收到洗衣盆里,进屋去。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眼,露出一副舒服的表情。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道牠是打哪儿来的,也许牠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牠才到处流浪。这年头,连狗也没好日子过,大部分的动物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牠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可能牠体型颇大,警觉心也很高,又很聪明。他发现,牠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子,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狗是比人类更敏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跳得更远,牠也够聪明的知道要避开陷阱。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牠几乎是无敌的。如今回想起来,牠虽然体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牠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部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物,那头熊会出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露出牠尖利的白色獠牙和粉红色的长舌头。一个念头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身,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跳起来跟在他身后。“穆勒,那头熊的头骨在哪?”“和皮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头的空地。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子的棕色熊皮,还有被晾在竿子上的头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皮前,那熊皮很大,能吃的肉都被拿来吃了,包括头骨里的肉,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头骨丢了,而是把肉剃干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干。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勃勃,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他对标本这种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皮可以保暖,所以没有阻止他们。他把挂在竿子上的棕熊头骨拿了下来,因为用滚水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头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道,可牠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他检查牠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朗格跟在他身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子里出来。“这头熊还很年轻。”波恩把头骨朝他们扔去“看牠的牙齿!”穆勒接住那颗头骨,不解:“牙齿怎么了?”“太多了,这头熊很年轻。”波恩边说,边将那整张熊皮拉起来检查:“而且牠该死的太瘦了。”“太瘦了?大人你开玩笑吧?”朗格不敢相信的说:“那家伙大得像座小山。”“牠太瘦了,和牠的骨架相比,牠应该有更多的肉,现在是秋天,熊要准备冬眠,会吃得更多,我原本希望牠是因为太老了,无法猎捕到食物,才袭击村子,但牠的牙齿还很完整,每一颗都在——”穆勒一愣,发现手上捧着的头骨,上头每一颗牙齿都在,没有一颗掉落。“该死!”波恩停了下来,再次咒骂出声。虽然这熊皮已经被安德生刷洗过,但他仍在那熊皮脖子和四足的部位,找到了摩擦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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