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得不给“析产别居”加上一些前因后果,以及限定的条件。原因就是有些男人他是真没用,他就是养不了家,非要把老婆死扣在家里,那就饿死了。这种时候,老婆是会跑路的,无论是死是跑,都不是个好事。不如让两人各谋生路,像王氏这样的,还能养儿子,让她独自抚养孩子,减去丈夫的压力,夫家还有个后,这总行吧?儿子总不是外人。也不好意思让老婆养男人吧?那不就成了……那什么了么?所谓男有分女有归,男人没用,女人糊弄个“人·妻”的名分,得设法给人点活路。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两人都反目成仇了,再过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也分一分吧。你问为什么不离婚?你同意感情破裂了就可以离婚了吗?
“析产”也有条件的,如果女方有嫁妆,就让她带着嫁妆自己生活。如果没嫁妆,她自己能养活自己,那不也正好?如果夫家有产业,妻子没有,也适合分一些给她生活。
写完自己也乐了。这个案子让她不得不回忆想当年的一件案子——曹氏案。当年曹昌的姐姐被夫家害死,王云鹤依法而断,并没有判凶手偿命,但是作为一个后续,他上表奏请给律法打了个补丁。必须事先告过儿媳妇忤逆,再杀掉儿媳妇,才能减免罪责。
如今自己做的这个事,竟与当年有几分相似。
当年心里不满王云鹤的判决,如今自己就做着与王云鹤相似的事情。
祝炼听到老师发出一声嘲弄的笑,他看了一眼,没看明白,心道:这是为了什么呢?
……
第二天衙役还没有赶回来,郭县令也没有像答应杨坊主的那样跑到刺史府里来催促。
祝缨若无其事,继续过她的年,还让小吴带着一份礼物,去梅校尉家:“知道怎么说么?”
小吴笑道:“明白,大人本是想亲自见校尉的,不意有案子发生,不得不坐镇刺史府。其实,原本也该他来拜见大人呢。”梅校尉的品阶可比祝缨低的。
祝缨道:“去吧。”
“是。”
江舟第三天才赶回来,往李家村去的衙役是第四天到的。江舟的回报是:“火烧了三处院子,又燎了五个院子。一村都在哭。”
这是常见的,一村人如果同姓,多少沾点亲。
往李家村的衙役回来则说:“除夕夜,两口子是吵架了,男的说女的不守妇道,女的就说是自己养家,后来动起了手,男的就叫女的滚。后来,男的叫上了几个兄弟,好像是五个,小人们只拿到了四个。”
祝缨命将这四人带上,人人脸上都带点伤,也有旧的,是跑人家闹事被打的,也有新的,是衙役抓人的时候顺手揍的。
祝缨讯问之后,得知他们当时也没想过后果,看火势大了,王家村的人追打出来,他们慌了,四散逃跑,所以不知道最后一个人去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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