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的人显然也听到沈榆在和别人说话,安静了几秒,问他:“你和谁在一起?”
沈榆说:“一个朋友。”
温遇旬周六也在实验室加班弄数据,既没空,也没立场去管沈榆在见什么朋友。
但是这个人的声音温遇旬没听过,不是邱风也不是宁以桥。
同组的一个师弟拿着刚做好的数据表格给温遇旬看,温遇旬瞥了一眼走过来那人,没什么表情,但愣是给人家定在原地以为他现在不想被打扰。
温遇旬什么都没法说,最后应了沈榆一声:“好。”就挂了电话。
师弟这才往他这里靠了几步,问:“师兄,你要是现在不方便我,我过会儿来找你也可以的。”
温遇旬捏了捏眉心。
“不用,现在说吧。”
作者有话说:
前三章改完也替换了,和上个版本挺不一样的,明天也会更
是我在说爱你
养护工作全部结束后黎千序送沈榆出门。
得知沈榆没车接送又一定要看他坐上出租车再走。
“真不用,”沈榆有些无奈,“我还要拿点东西,不远,你先回去吧。”
是他提前一个月给温遇旬订的生日礼物,那家饰品店需要提早定做,店面和琴行离得很近,都在一条街上。
温遇旬自然不缺这些东西,平日要进实验室也不让佩戴,不过沈榆有别的东西给他,这点物质能算是锦上添花就最好了。
沈榆看着好说话,但拒绝说出口就是真的不想有人作陪,黎千序看他一阵,还是道:“背着两把琴去拿东西,你不重吗?”
“”
黎千序看沈榆低头不说话了,笑了一下,提议道:“你要拿东西的地方要是不远,就先把琴放这儿吧。”
沈榆不是不听劝的,把琴暂存在琴行里,说很快就回来。
西城区是老城区,街道很窄,首饰店不好找,藏在很深的巷子里,但沈榆预定的时候来过一次,找起来快了很多。
到店的时候下午三点,太阳升到一天中最高高度。
推门店内的风铃就叫起来,铺面很小而复古,收银台坐着个年轻的女孩。
有人来她跳起来,对沈榆说:“您是约好今天来拿东西的吧?爷爷在里面,估计还要一会儿,您等一下吧。”
她话音刚落,后头门开了,出来以为年花甲有余的老人家。
卓从德很久没做过这么精细的活计了,费眼睛是真的,但年轻时那种废寝忘食只为求作品圆满的成就感又回来了。
他很久没这么痛快过:“久等了,打开来看看满不满意。”
说着递过去个首饰盒,丝绒黑色,打开是一枚胸针,在昏暗的顶灯下闪闪反光。
红玫瑰佐银杏叶,红金配色,沈榆一眼就满意,就沦陷。
红玫瑰的花瓣在大颗的红宝石上盛放,枝叶和银杏相交,金叶片边做旧处理,看着颇有老货那种上了年代的味道。
是贵气得和那人如出一辙。
卓从德很久不亲手做首饰,现在的市场更迭太快,没多少人再愿意花上几个月等一件把玩指根耳垂或者心口的小玩意儿。
他确信这些年店铺卖出的单子还没有两元精品店卖出去的多。
沈榆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确实吓了一跳,这是这月店里第一单。
又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交流设计图纸的时候,卓从德是方方面面的惊异——沈榆比他想象中年轻太多。
他以为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国外知名大牌的。
沈榆对他很尊重,但话间张弛有度,笑得很揶揄:“卓老,你这是刻板印象。”
交货的一刻,这场交易是做完了,但情谊不止于此。
卓从德看看沈榆,又看看自己近年来最得意之作,夸赞道:“和你倒是很相配,眼光很好,审美也出众。”
沈榆脸漂亮,戴寡淡的玉石海水珠衬淡雅,戴黄金宝石又突出俊美。
“啪”,沈榆合上首饰盒,说:“我不是给自己买的。”
卓从德脸上笑意更深了:“送人啊?有心了。”
从店里出来,沈榆步行回琴行又花了二十分钟。
冬天天黑得早,四五点多街上的路灯就已经明亮地开起来。
黎千序搬了个板凳坐在琴行门口,裹着身上的大衣吹冷风。
沈榆走过去,问他:“怎么在门外坐着,不冷吗?”
黎千序悠悠地看他一眼,长腿支着,说:“等你啊。”
沈榆没觉得什么不对,好笑地瞪他一眼,让他赶紧回屋里去,说他年轻气盛,穿得这么少小心感冒发烧。
黎千序不满申辩:“我只比你小两个月。”
沈榆薅了一把他的头发,只把他当个靠谱弟弟看:“小两个月也是小。”
他拿回了自己的琴,拒绝了老板娘一起留下来吃晚饭的邀请,说下个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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