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杰哥不少年!这个世界上,只有杰哥的《少年行》,才是真正的《少年行》!
《少年行》是我杰哥的代表作!
除了我杰哥,你们都不行!
你们唱得像原唱有什么用?有我杰哥深情的声线吗?有我杰哥的大颤音吗?有我杰哥那深刻的灵魂吗?
没有!
你们都不行!我杰哥才是最好的!
其实也不怪粉丝们如此的偏执,对陈宇杰和他的粉丝们来说,在登上《歌王之战》的舞台唱《少年行》之前,陈宇杰真的没有一首能够拿出来的代表作。
没错,即便是这首只得了三票的《少年行》,也已经是陈宇杰演唱生涯里最好的表演。
正因为拥有的太少,所以实在是不舍得放手。
若是换了谷小白的粉丝,或者其他宝藏级的歌手,就绝对不会如此偏执于某首歌,因为对他们来说,自家本命随随便便就是一首新歌,就好听到哭,一首更比一首好,根本就是挖掘不完的宝藏,而且一首歌,能够唱出来三百六十个不同的姿势。
超牛。
但也正因为歌少,所以力量集中,毕竟不会分散成“前期党”、“后期党”、“某个专辑粉”,不会内部撕逼,像是一把尖刀,到处捅人,而且贼痛。
钱雨晴在群里,和自己这个应援站的战友们,一起互相打着气。
“姐妹们,为了守护杰哥的笑容!”
“杰哥已经一无所有了,我们绝对不能失去这最后的阵地!”
“背水一战,血染疆场!”
说得特别悲壮,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就要上战场一样。
钱雨晴抱着笔记本,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群里刷刷刷疯狂刷新的鸡血式宣言,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觉得自己两眼热泪盈眶,恨不得立刻点个全家桶,一口吃光。
就在此时,她听到了电视上,传出来了一声“希律律——”的马嘶声。
马嘶?
她茫然抬头,就看到电视画面上,一匹白马,从舞台灯光之外的黑暗区域中,慢慢浮现。
像是穿越了莽荒与岁月,从无尽的黑暗之中跋涉千年,终于出现在这一瞬间。
白马?
怎么会有白马?
啊,好漂亮的白马!
它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
鞍辔镶金嵌玉、缰绳混杂着金丝,长弓悬挂一侧,点缀在那雪白的马身上,雄壮、高贵、美丽、霸气……
好美丽的生物!
怎么有这么美丽的生物。
白马金鞍,金弓白羽!
这个颜色搭配,太华贵,太美丽,太闪耀了!
如果我杰哥骑着这匹白马来接我,要我成为他的新娘子,我接受呢,还是接受呢……
钱雨晴觉得自己的少女心要爆棚了。
而且,台上的谷小白,还戴着面具,非常适合她幻想。
特别是照夜跑过来,直接去蹭谷小白的脸的时候,更是让她尖叫起来。
好霸气,好帅,好萌,好乖,好可爱,好想要!!!
好大的大萌物!
这一刻,不知道多少人,都在电视前尖叫惊呼呐喊。
电视前的众人,并不知道现场导演们,这时候都快吓疯了。
他们迷醉地看着台上的大树和白马互动,明明是间奏时间,却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付函的别墅里,四个人全呆住了。
“不是吧,连白马都上了?”
“这马真漂亮!哪里找来的!”
“小白牛x!”
“大树这马看着真精神!”
现在马场里的马,即便是血统再纯,形体再漂亮,毛色再光鲜,也不过是养在马场里的玩物,哪里还有几匹战马?
更何况还是照夜这样的战马之王。
看着它在台上撒欢时那骄傲、高贵、霸气的模样。
看着它回到大树身边时,追着麦克风想要吃的萌态。
听着它那霸气的长嘶,看着它和谷小白的互动,在台上旁若无人的吃萝卜,大家差点连听歌都忘记了。
这一刻,照夜才像是舞台上的主角。
太抢眼,太抢镜了。
人类对马匹的喜爱,就像是人类对猫狗的喜爱一样。
人类和这些生物一起并肩作战,征服自然,已经过了数千年。
即便现代社会,它们已经变成了宠物,退居舞台一侧,但那种喜爱,依然根植在血脉里。
哪个男孩,没有做梦成为身骑白马的侠士?
哪个女孩,没有做梦成为白马王子的新娘?
没了白马的王子,吸引力还不如樵夫。
白马的出现,在舞台上划出了一片完全不同的区域,分散了观众的注意,甚至差点夺走了舞台的主角。
大树已经开始唱副歌了,还有人好久都没反应过来。
就
好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