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古琴,一把古瑟,再加一面大鼓,三个乐器,却营造出比之前大得多的气势!
写《冠军序曲》那时候的谷小白,对音乐的理解还比较浅,还在追求声音的大,追求突如其来的震撼。
但音乐,其实本来就不在于绝对的响度或者亮度。
不在于体积大或者小。
也不在于音域的宽或者窄。
音乐,本就是比例的科学,它的奥秘,在于对比。
不论是音高,还是响度。
以极微的瑟声之中,突然琴声鸣响,那就是惊雷滚滚,吓得人心神剧颤。
以极响的瑟声之中,隐约琴声微动,那就是冰雪之后的春日初现,让人如沐春风。
钟鼓之琴如此的霸气,重达数百吨。
但在需要时,它也必须让位于一根小小的弓弦,让位给一管芦管,让位给一个响板。
而现在,正是如此。
琴,本来就是一种非常安静的乐器。
瑟,在这首歌里面,运用的也非常克制,严守君臣之位,只做琴的辅助,提气氛,描颜色。
但此时此刻,那安静无比的音乐之中,鼓声一起。
于平地处起惊雷,在睡梦之中闻刀兵!
怎么一个惊字了得!
谷小白再度升key、加速的歌词起。
“匈奴十万军
骠骑出汉家
剑削并州月
马踏定壤沙
推皋蓝,
倒焉支,
长河之西,
祁连山下,
笑卧听胡笳——”
在那琴瑟之中,在那鼓声之中,本来结构和对仗工整的歌词,突然之间,也变得不再那么守规矩起来。
长长短短,宛若战场之上变幻莫测,却又工整无比,极有章法。
那位英武的青年,他带着汉家骠骑,剑削并州月,马踏定壤沙,推皋蓝山,倒焉支山,一路荡平河西,平推到了祁连山下。
这世间,没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
在那祁连山下,英武青年下马,笑着躺倒在草地上,听着胡人的悲歌。
胡人的悲歌,就是他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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