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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大会开始(7 / 14)

幽暗的小径上,他正在赶往第二阶段测评的场地,身为亲王的他不愿意登上马车,更愿意在夜色之中漫步,今夜的星光黯淡,周围安静无比,行走在黑暗之中,西蒙才能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脉搏,自己的生命。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西蒙停下了脚步,望着夜色中的一虚空处,开口问道:“事情办好了了?”

就在那处西蒙望着的地方,慢慢走出来一个人影,回应道:“是的,我的主人,他们已经答应了。”

“是么”西蒙抬起头来,望着天上幽暗的星光,伸出手去似乎想要去抓:“这个世界太亮了哥哥做错了,只好由我来帮你改正哥哥,不要心急,我马上就要实现你的愿望了”

“第二阶段的测评场所在哪啊?”方霄边问边穿好自己的衣服,雷恩回答道:“在森林东边的猎场,放心吧,我们的马车正在往那里赶。”

“什么?快调头回去!”方霄焦急的催促道:“我要回我的马车上拿东西,时间来不及了!”

雷恩看到方霄一脸着急的样子笑了笑,离开了马车车厢,有立马折返了回来,只是手中多了两样东西:一手拿着一个腰包,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长棍型状的东西,上面缠绕着白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还是雷恩哥懂我。”方霄笑着接过了长棍,慢慢解开缠绕在外面的白布,露出一杆漆黑的长枪!

方霄用的武器是枪!

在血族当中,绝大多数成员会选择修行鲜血魔法,因为血族是一个对各系魔法元素十分敏感的种族,天生的魔法师,而所谓的鲜血魔法是脱胎于各系普通魔法之上,只有血族才能使用。血族可以使用鲜血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使用也依托于自己体内的鲜血,一个血族体内的鲜血就那么多,如果用这种力量直接对敌,那正可谓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正如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身体使用简单的近身战斗技巧和强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硬耗,为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出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魔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魔法的一种增幅,将体内的鲜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精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顶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魔法盛行,其强大的威力和精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魔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性的魔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长老院进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出来了,

没有属性!无法修炼。

绯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然后轮到了方霄,不一会儿结果也出来了。

属性:光明

方霄追在分管测试的长老身后,兴高采烈的询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学鲜血魔法啊?到哪去找老师教我啊?”

长老听完后诧异道:“什么?在血族你要找人学光明系的鲜血魔法?你小子这是找老师呢还是找死呢!”

两只小吸血鬼只好哭着回去了

因此方霄只适合学习光明系魔法,别说鲜血魔法了,在血族中根本没有光明系魔法供他修炼,而且也不可能让他修炼。

所以方霄只好修炼那些血族中流传下来的古老的近战炼体之术。

血族在近身战斗时很少愿意使用武器,因为相比于那些身外之物,他们更相信自己的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因为这些是神赐予他们的宝物,是他们的骄傲!

关于这一点,用方霄的话说就是:

“骄傲?两个人打架,人家对手都抄家伙了,你还非要赤手空拳跟人干,你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

方霄像扔垃圾一样舍弃了血族的骄傲,准备选择一件趁手的武器。

选什么呢?方霄不禁回忆起上一世临死前最后的一幕,那杆刺入自己胸膛的金色长枪真的好美

那就选枪吧!熟悉一下枪法,争取这一世死的时候别再是被枪刺死的,毕竟两世为人,都是同一种死法的话那也忒窝囊了

暮色森林面积广博,树木茂密,植被丰厚,这里就成为了各种魔兽生存和繁殖的天堂,而越往森林深处走,魔兽的种类就越强大,尽管血族的许多家族生存在暮色森林之中,但是位置都处于暮色森林的边缘地区,希太族的领地处在暮色森林的西方,第二阶段测试的地点是希太族领地东边的猎场,从这里开始向森林深处走,魔兽的阶位就越来越高。在众神大路人们见过的上最强大的魔兽是十阶,但并不是每一种魔兽都能成长到十阶的水平,这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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