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在手指间燃烧。两匹汗血马一前一后从两人身前走过,骑在马背上的那人,是村子最里一家专做名马繁育的马场所请的调训师。那两匹汗血一黑一金,金色的还是罕见的玉石眼,无论是肩高还是毛色都漂亮极了,安荞难免多看了两眼。苏德也看着那两匹马儿。汗血马皮薄毛细,那层光滑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细腻的光泽,绚烂夺目,走在哪里都是视线的焦点。他问道:“喜欢汗血吗?”“当然。谁会不喜欢呢?行走的一套房啊。”苏德便道:“将来,我们也会有自己的汗血马。”“喜欢归喜欢,养还是算了。”安荞风轻云淡,“我连宠物都不想养,就怕给自己造出一些难以割舍的羁绊。汗血马这种又贵,又需要长期陪伴的东西,一旦养了就更加割舍不开。有机会骑一骑也就可以了,养它,还是算了吧。”苏德琢磨着她的话。不养宠物么,那她每天都在喂的那条黑色白爪的狗算什么。看见苏德疑惑的样子,安荞和他想到了一块,笑道:“白手套是例外。它救过孙熙的白雪,也算是挽回了重大的财产损失。每天给它喂喂饭,也算是报答它的‘救命之恩’啦。”安荞说着话,烟拿在手上,被夹着沙子的风吹灭了火星。苏德掏出t打火机来,想给她点上,但在大风里打火机也罢工,他于是拿过安荞的烟,用自己烟头上的火星,引燃了她的。一簇火点燃另一簇火,一处光亮,燃在了另一根烟杆之上。安荞欣赏着他燃烟时的动作,忽然开口:“这样好像接吻。”苏德扫她一眼,将烟还回她的嘴里,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晚上吧。”安荞眨眨眼。她只是说像,没说要接啊。他就这么麻利地定了个时间。但既然他这么讲了,她也不甘示弱,反问道:“为什么要晚上,现在不行吗?”苏德看着她的目光就变深了。昨夜唇舌交缠的感受犹存,她话都到这份上,他心里又热乎乎起来。呼吸都越来越粗沉,刚想揽过她,她却一个转身躲开了,眉开眼笑地往自家的院子而去。“你说的,晚上,我听你的。”她撂下一句话就跑了。苏德看着她离去,烟都多抽了一根。安荞回了家,先洗了把脸。刚才那阵大风吹得她满脸都是沙子,洗下来的水都是黄的。而后她打开电脑插上硬盘,从前两天就导出来的上一次马背旅行跟拍的视频里挑挑拣拣,找了几张有苏德和他的马的截图。
她今天没睡午觉,叫上孙熙开着三轮车,搬着自己装电子产品的包,和师傅给她学做马鞍的白桦木、牛皮等等材料工具一同到了凉棚底下。今天客人不算太多,早上孙建发带了三个老客快速走了马道的常规一圈。下午也有客人过来,同样是走常规圈,点名道姓让孙熙做导游。只要没临时过来的散客,安荞的下午就是空的。孙建发上午做导游,一整圈都跟着客人跑。年纪大了也嫌累,睡了一觉才回到马场,就看见安荞已经在凉棚底下做马鞍了。她到底是有天赋的人,马感好得没话说。学骑马就比平常人更快,就连做马鞍,也是没怎么教,自然而然地学会了。只是毕竟是初学者,白桦木有几处没削好的,他动手做了示范,教她怎么改进。李伟算是孙建发的“徒孙”,拿了台机器在一旁默默地拍着,扛摄影机多久都不嫌累。他不累,拿着锯子良久的安荞却累了。孙建发一贯不准安荞过劳,看她敲了敲发酸的胳膊就让她休息,说她可以趁着空闲,先设计设计肚带和脚蹬的那些皮革上的花纹。他拿了小本子,给安荞看设计的模本。在纸上一笔一画绘制的花纹图案显得格外精细,流畅的笔触让专业学过画画的李伟都觉得惊讶。更不要说那些精细的数据和标注,一看就是几十年手艺的老师傅才会有的经验。这种小本子上的内容,从来都是自家人才能看的,不能流传到外边,让人偷师了。安荞拍了几张,就拿出了平板,打开了绘图软件。跟孙建发的小本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孙建发不禁笑道:“高科技啊。” 马鞍上的纹样安荞这包里的高科技可不止这小小的平板。她还用一本纸质的笔记本,手感跟纸没什么差别,也能用普通的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但画在那上面的东西,不用什么cao作,自动就能识别成电子版。这是她以前为自己的片子画分镜的时候用到的东西。但无奈她绘画功底差得很,画的那些分镜无非就是火柴人和方块房子,也因此总是被王明嫌弃。那么高科技的东西用在她手上算是杀鸡用了牛刀,慢慢也就闲置了。她拿着平板电脑画画足矣。刚打开还没下笔,她就想起了包里那个高科技本子,又看看在旁边围观孙建发做鞍骨的李伟,终于想出了那个闲置许久的本子能派上什么用场。她叫住李伟,从包里拿出本子。“这个,你拿去用吧。”李伟有点懵。这是什么意思?突然给个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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